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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2祭司的藐视(三)时间:2025-05-09 文章内容
玛拉基书一章8节: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为恶吗?你献给你的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显然,本节的表述是紧接着第7节的最后一个句子——「因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我们前面已经提到了,这里的「耶和华的桌子」是指圣殿中的服事。那么,本节提到的祭司的献祭,便是第7节最后一个子句的延续。在祭司的眼中,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也就是说,祭司从来没有认为自己在圣殿中的服事是神圣的、圣洁的。相反,他们把这属灵的服事变成了职业化的工作。因此,他们只是为了满足献祭的仪式需要,却根本不关心祭牲的重要性。 关于祭牲的问题,圣经说:「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为恶吗?」如果我们了解律法的要求,就必然会知道这是第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根据律法的要求,献祭的祭牲必须是无残疾的(参出十二5;利一3、10,二二18-25;申十五21等)。然而,在这里先知用了三个字眼来描述这些祭物,以表明它们并不符合律法的要求。第一,瞎眼(עִוֵּר),原文是形容词,指「眼瞎的」,也就是说存在眼疾;第二,瘸腿(פִּסֵּחַ),原文也是形容词,指腿脚有问题的;第三,有病的(חֹלֶה),原文是动词,表示「生病的」、「软弱的」。 以上这三个字眼,主要是为了表述祭司们所献上的祭物是有残疾的,是违背律法的。这种违背律法的行为并非迫于无奈,而是故意为之。当然,玛拉基先知提出这三个方面,也是有特别指向的。这里的「瞎眼」是指完全失明,应该是用于暗讽祭司们在灵性上的盲目(参赛四二19)。献上瞎眼的祭牲等同于否认神的全知与圣洁,因为「耶和华的眼目无处不在」(箴十五3)。然而,对于这个事实那些祭司们似乎一无所知,他们洋洋自得,认为自己调换了祭牲带来了物质上的利益。这已经足够说明他们眼瞎的事实了。 至于「瘸腿」,表示的是肢体上的残缺,先知应该是用以暗讽祭司们的服事是不完全的。律法明确规定了这些残缺的牲畜不能用于献祭,因为祭物必须是毫无瑕疵的,特为预表耶稣基督的完全(参彼前一19)。再则,这祭牲的完全,也是为了表达献祭者的全然奉献(参罗十二1-2)。然而,这些祭司却采用了有瑕疵的牲畜来献祭,这当然已足够说明他们服事上的不完全。 那最后的动词「有病」,不仅用于表示祭牲的软弱,也表达了献祭者内在的灵性疾病。他们将次等的献给神,却将好的保留给自己(参该一4-6),或交给他们的省长。这样的行为,已经足够的说明他们的灵性疾病的严重了。正如伊贝斯所发现的:先知不是要给祭司们一个服事的流程,而是表述服事者应当归正他们服事的态度。这些祭司之所以这么差劲,是因为他们对神满不在乎,缺乏了「爱」的关系(伊贝斯,36)。因为这层的关系被破坏,所以他们将「根本是没有价值的」,对他们自己来说是无关紧要的,对神而言也是没有什么意义东西,奉献在祭坛上(华德凯瑟,38-9)。 他们的这种行为,正是对耶和华的藐视。 我们知道,真正的服事者必须尊耶和华的名为圣(参太六9)。然而,这群祭司却如此藐视耶和华的名;那个世代的败坏由此可见一斑。所以,现在用一个非常严重的词来形容他们的行为,我们中文翻译为「恶」(רָע)。所谓「恶」,原文的意思是「邪恶」、「灾难」。在五经中,曾用这个词来表示洪水之前人们的罪恶光景(参创六5),也用这个词来表示所多玛城之人的罪恶(参创十三13),同时也用于表述约瑟哥哥们的行为(参创三七2);列王记中也经常用这个词来表示王在神眼中看为恶的行为(参王上二一25等);约拿书用这个词来表示尼尼微城人的恶行(参拿一2)。当然,圣经也用该词表示灾害(参创十九19,拿一7等)。由此可见,这些祭司虽然服事却并非行义,而是行恶。他们虽站立在耶和华的圣殿中,却没有与神同行。这恶不仅是道德意义上行为,更是属灵意义上的邪恶(参赛一16)。当玛拉基先知质问他们说「这不为恶吗?」之时,便是将他们敬拜上的敷衍等同于道德上的罪恶,甚至是高过道德上的罪恶;毕竟,敬拜所反映的人与神关系,是一切罪恶发生的根本原因。正如诗篇五十一篇大卫的悔改的祷告中提到的,他在得罪人之前最先得罪的是神(参诗五一4)。 综上所述,通过这个指控我们可以确定,祭司们的行为已不是出了差错这么简单,而是真实的犯了罪(唐佑之,371)。祭司们在服事中违背了神的律法,这就是他们的罪。所以,先知在此用这个字(רָע)来表述他们的真实光景。并且,从行文上读者可以看到,这是神对祭司献祭之行为的评鉴,显示出他们服事上的瑕疵。在此还特别重复两次写到「这不为恶吗」,更是为了突出这件事的严重性。鉴古识今,如果我们在服事上帝时不加以规范,也必将如此被神厌恶!所以,我们当时时刻刻警醒自己,明白神是轻慢不得的。 正如第6节论述犹大祭司们的问题的时候,先知采用了常理作为讨论的基础,本处在此借用人际关系来判断祭司们的不是。换言之,当先知以律法来指控他们的不是之时,或许他们还会觉得先知是夸大其词。然而,当对比他们对待省长的态度之时,他们的问题再也隐藏不住了。先知挑战祭司们,如果他们觉得自己的奉献没有问题,完全可以拿着这些奉献给神的祭物去亲近他们的省长,以此作为他们献给省长的礼物;看看他们的省长是不是满意这些礼物。用温州人的话来说,先学会用人理来判断这件事的对错与否。显然,答案是不言自明的;他们的省长绝不可能因为这样的礼物而看他们的情面。 从玛拉基的这个对比中我们发现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服事上帝其实就是通过生活的日常来完成的。如果信徒能用做微商的态度去传福音,如果能以跑业务的态度是做探访,如果能凭借辅导孩子学习的毅力去做个人追求等,相信教会的整体光景会发生质的飞跃。可惜,我们总是将最好的状态给了这些并没有永恒价值的东西,却对具有永恒价值的追求极具敷衍。求神怜悯我们。 让我们回到本节经文,「你献给你的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吗?」这个短短的句子中,有三个词是我们需要注意的。「喜悦」(הֲיִרְצְךָ),这个未完成时疑问动词的意思是「满意」、「喜爱」、「悦纳」等。在本处应是提醒读者去思考,以他们的祭物是去讨好他们的省长会有怎样的后果呢?如果他们真的那这些礼物给省长,省长是否会容忍他们的行为呢(华德凯瑟,40)?省长是否会因为他们献给神的这些礼物而抬举他们呢?当然不会,这是可以肯定的事实。若这些礼物连他们的省长都不会满意,他们却用来献给耶和华。这不已经充分的说明了他们对神的藐视吗?显然,这位省长是一个外来官员,因为在本段经文中暗示了他存在有收受礼物的行为,至少是「这位省长不拒绝百姓的献礼」(傅理曼,366)。关于收受礼物,无论是所罗巴伯,还是尼希米,他们都不会有这样的行为;尤其是尼希米更加不可能。所以,这位省长极大可能性是尼希米回京城述职的时候,政府新派来的领导者。从「省长」(לְפֶחָתֶךָ)这个词来看,这应该是一位外邦人。也就是说,这位省长对于以色列人来说,乃是一位实实在在的「侵略者」。可是他们对待他的态度,甚至要好于对待神。我们有理由相信,他们可能将最好的、本来是属于神的给了省长,却将那些最差的、连他们自己都不想要的给了神。何其可悲啊!当然,我们也要更多省察自己,因为「统管天地的主宰所得到的待遇,经常都比人间任何统治者所能忍受的更为可怜」(华德凯瑟,40)。 祭司所犯下的重罪是什么?乃是诚信度的污点(华德凯瑟,39)。本来祭司是选民的属灵榜样,但现在非但没有成为了选民归向神、与神亲近的榜样,更是成为了远离神、藐视神的破口。这也就导致了玛拉基书所反映的许多问题的存在,如婚姻的不圣洁、社会不公义、生活上的缺乏等。换言之,一切的社会问题的根源,就是信仰的问题(参诗五一4)。 亲爱的弟兄姊妹,每一次的敬拜都应该是我们生命的转化时刻。所以,我们决不能对服事敷衍了事。那么,今天的文章在哪些方面触动了你呢?这篇文章将会在哪些方面带给你归正的激励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