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羊 MUYANG
在出埃及记4章24节说耶和华遇见摩西,想要杀他。
2013-04-24
提问者:
yibianyix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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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会员
在出埃及记4章24节说耶和华遇见摩西,想要杀他。可是摩西是奉他的旨意回埃及,那这里耶和华为什么遇见他想要杀他呢?而后面的经文中因西坡拉的行为耶和华才放了他,西坡拉说:“你因割礼就是血郎了。”这里的血郎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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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友|超级会员04-28 08:51
- 四24~26. “血郎”摩西
即使对早期的犹太解经家来说,本段经文的意义也很隐晦,然而其隐晦性以及所触发的问题,却成为本段是摩西传统真迹的明证(参创六1~4),和割礼的必须性有关。神赐割礼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作为立约的记号(创十七10,和合本作“证据”)。摩西之子可能因为是在米甸出生,身上没有这证据(然而耶九25、26亦提到这一带地方也有割礼)。无论如何,割礼是列祖时代的记号,在此得承认有进一步加强“西乃山的新启示”和“祖宗的神”之间关系的功用。向迦南进行“圣战”之前,在旷野出生的一代也受了割礼的仪式(书五7)。割礼是清除一切不讨神喜悦之事物,以及为前面事工奉献给神的象征。然而这种奉献不过是人对神已经赐下的恩典和呼召,所作出顺服的回应而已(创十七10)。真割礼是内在而非外在的(耶九26;罗二29)。它当然也和不少摩西律法一样,很有卫生上的价值,但原来受割礼的人,恐怕不会知道。那一带不少国家都有割礼的风俗,对我们不会构成问题,因为重要的不是记号的性质,而是它所代表的事物。
24. 住宿的地方,是个可供旅客扎营过夜的“caravanserai”(大型旅店)。本节记叙这种必定位于水边的“宿营”或“落脚处”,并没有犯上时代错误,毛病只是旧译“客店”令人联想现代的旅馆。“好撒玛利亚人”在耶利哥路上找到的客店比它先进得多(路十34)。团体较大的,可以自行觅地扎营,但摩西携妻带儿只有寥寥几人。想要杀他,“他”字指谁并不清楚;或指摩西,或指革舜;视之为摩西比较自然。但“他”若是革舜的话,和上文(长子之死)则更为连贯,因为本段记载了摩西长子几乎被杀的经过。有人以为摩西和他儿子一样,身上也没有立约的记号。这看法非但不必(摩西生于希伯来家庭),鉴于埃及人的习俗,更是不太可能的。无论怎样,他必然是患了重病或受到类似的打击,证明神的不悦。
25. 火石,约书亚记五章2节用的也是这种火石刀,证明这习俗历史悠久。这类石头在沙漠很是常见。石刀可能因为是未受人手污染的天然物体,更合神的使用。基于同样理由,耶和华的祭坛也必须用没凿过的粗石建成(出二十25)。人类最好的手工,也只能损害神的创造。用以碰触摩西的脚。现代的译本多取这译法,可参考其附注。这译法比旧译“丢在摩西脚前”(和合本)为佳。然而希伯来原文并无“摩西”一字,只是说“他的脚”。这人的身分依然没有表明。
26. 血的新郎,(和合本作“血郎”)这话原来的背景和确实意义已不可考。后世用之以称呼施割礼者,虽然出典于此,可能不过是后期的发展。戴维斯说得好,本段的要点是割礼的必要性,而非“何时”或“向何人”施行。
摘自: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出埃及记 - 投票数2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