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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9有见证的信心时间:2024-12-29
文章内容
经文:「必有人说:“你有信心,我有行为。”你将你没有行为的信心指给我看,我便藉着我的行为,将我的信心指给你看。」(雅各书二章18节) 主题:有见证的信心 引言 有没有存在一种可能?即有的人的恩赐就是信心(罗十二3),而有的人的恩赐则是行为(罗十二7-8),因此,两者都应该被肯定,彼此接纳,不争吵、不指责,追求合和之美。这听起来或许很合理,但信心和行为是否能够真正独立存在?仅有信心或仅有行为,是否就足够?在今日的经文中,雅各并不满足于这样的分割,而提醒我们真正的信仰见证并不能仅依赖于单方面的恩赐,而需要信心与行为的有机结合。今日,让我们从雅各书二章18节出发,反思我们的信仰是否平衡——我们是否既有信心的内在动力,又有行为的实际果效,使我们成为荣耀神的活见证?
神学主题 律法在救赎历史中的颁布,不仅是神对以色列民生活的规范,更是神的信实与救赎计划的重要见证。作为神与祂子民立约的核心部分,律法旨在呼召以色列民以行为回应并见证他们对神的信心(出十九5-8),所以在律法的要求中,信心与行为的关系也是否的清晰显明:百姓是否愿意按照律法而行,正是检验他们对神信心真实与否的工具。可是,在以色列民的历史,我们也发现,单有律法而无生命的信心,正导致了他们信仰形式化的危机。比如法利赛人正是这种现象的典型代表,他们热衷于律法的外在遵行,却忽视了信心和对神的爱,这种形式化的宗教行为虽然看似敬虔,却失去了信仰的生命力,无法荣耀神,甚至可能成为属灵生命的阻碍。因此,在救赎历史的进程中,律法的见证最终指向了基督(罗十4),祂以道成肉身、完全顺服和献上自己成全了律法的一切要求,展现出了信心与行为的完美结合。基督的一生不仅体现了信靠天父的完全顺服,更在祂的死亡与复活中显明了神救赎计划的最终目的,通过祂的工作,律法从一个定罪的工具转变为引导信徒活出信心生命的指引。对于今日的信徒而言,律法与信心的关系提醒我们:信仰的真实性在于是否效法基督的样式,将信靠转化为具体的行动;通过我们的行为,信仰得以成为世人眼中真实且荣耀神的见证,使我们成为世代中的明灯,彰显神的恩典与救赎的能力。
重要字词解释 1. 必有人说 从文脉来看,「必有人说」不仅仅是雅各针对特定反对者的回应,更是他对那些认为信心与行为可以分离的观念的质疑。这句话帮助读者认识到:信仰生活中总会存在一些试图将信心和行为对立起来的声音。雅各通过这种假设的对话提醒信徒,要警惕将信心局限为单纯的头脑知识或情感体验,而忽视其行为的表达。雅各强调信心必须辅以行为,他不是鼓吹「信心不足够,信心必须加上行为」(信心 + 行为),而是主张「信心 + 行为 = 信心」,即惟有辅以行为的信心,才是真正的信心。在今日的应用中,这一短语也启发我们,面对信仰中存在的挑战或异议,应该采取积极对话和反思的方式,而非逃避或忽视问题。通过「必有人说」的表达,雅各不仅建立了他的论证逻辑,也邀请我们进入信心与行为关系的深刻探讨。 2. 指给我看 在原文中,「指给我看」带有强烈的反驳语气,直接挑战了将信心与行为分离的错误观念。雅各强调,信心并非一种抽象的、隐而不可见的内心状态,更不是一个独立于行为的恩赐,而是必须通过可见具体行为来体现的生命状态。这一表达揭示了信心的真实意义:它不是仅存于口头或思想中的理念,而是能被观察、被验证的实际行动。雅各的论述表明,没有行为的信心,既不能见证荣耀神,也不能吸引他人进入信仰。在信仰实践中,行为是信心的自然外显,是信心的生命力所在。因此,「指给我看」不仅是一种语言上的辩驳,更是对信徒的一种挑战:我们的信心是否通过行为彰显?是否展现出真实的敬虔与爱心?信心与行为的结合,才是活的信仰的见证。 3. 没有行为的信心 信心若没有行为支撑,就难以显明其真实性与生命力,这样的信心仅停留在口头上或头脑中,既无法彰显神的荣耀,也不能改变自己或他人。雅各并非否定信心的重要性,而是强调,信心如果不能转化为实际行动,就形同虚设。正因如此,让我们继续以以法利赛人为例,他们虽然自诩为律法的守护者,但却因专注于外在的形式和口头的宣称而忽视了内在的信心与真实的爱。他们表面上遵守律法,却缺乏怜悯与公义,耶稣因他们的生命状态,就称称他们为「粉饰的坟墓」,他们非但不能吸引人归向神,反而让人对信仰感到困惑甚至远离,使他们成为属灵的绊脚石。雅各在此提醒我们,我们需要反思自己的信仰:是否只是停留在口头和思想中,还是已经通过行为显明出来?唯有信心与行为结合,我们的生命才能成为真实且有见证的信仰活样式
结论 真正的信心应当以行为为其见证,通过外在生命的果实显出内在的属灵实质,虽然我们不靠行为得救,但行为确实是得救信心的自然结果,也是荣耀神的重要方式。基督成全律法的榜样激励我们效法祂,以真实的信靠和实际的顺服活出信仰。让我们来做一些的应用:在实际生活中,意味着我们要在道德上无可指摘,并以充满爱心的行动去帮助有需要的人,为社会带来福音的盼望和影响力。另外,我们应定期省察自己,问问自己:我的言行是否彰显了光明,带来了盼望,还是仍然与世界无异?信心如光,行为如盐,二者缺一不可。让我们靠着圣灵的能力,将信心转化为具体的行动,用生命的见证点亮黑暗、调和纷争,为世人带来神的平安与喜乐,荣耀那位召我们作光作盐的主。 |